青岛市颁布《公交站点设置规范》促智能化发展与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公交站点设置规范》(DB3702/T 21-2023)将于2023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在这一规范中,充分体现了大量智能化和便民化的方向,有助于提高公交站点的服务能力和设施的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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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城市客运智能化是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规范的公交站点设置则是城市客运智能化和公交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基础工作。


自2021年10月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运输中心积极调研了青岛公交站点的发展现状,多次走访企业和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并借鉴了北京、深圳等地的先进做法。


在参考了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基础上,经过反复咨询论证、专家评审以及社会征求意见后,该规范得以发布。


这一地方标准是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由青岛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具体组织编制的。


该标准明确了公交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等公交站点的设置原则和标准,并对休息室、无障碍设施、公交电子站牌以及候车亭等配套便民设施提出了技术要求。


《规范》指出,公交枢纽站是客流集散和换乘的综合站点,其规划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符合专业规划和地区交通组织的要求。对于与地区开发建设或其他客运交通方式衔接配套的枢纽站,应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根据到达和始发线路的条数,公交枢纽站分为小型(2~4条线)、中型(5~7条线)和大型(8条线以上)三类。这些站点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并宜建电子信息显示系统。


在公交站牌方面,《规范》提出,站牌作为候车亭的一部分,宜与候车亭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多块站牌竖向排列,最上面站牌顶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得超过2.2m,最下面站牌底边距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4m。站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改或更换站牌;站牌出现被覆盖、破损等情况时,应及时清理、修复或更换;站牌更换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在因道路施工导致公交线路临时调流的情况下,如果施工期超过7天,需对发生变化的线路站点更换全线站牌。此外,地铁车站出入口周边150m范围内的公交站点应在公交站牌内设置地铁换乘标志。


市交通运输局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这一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公交行业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公交站点的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以改善市民的公交出行体验,为青岛公共交通的智慧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持。